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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奖励的通知(海教办〔2023〕4号)

时间:2024-01-22 点击量: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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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奖励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023年度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对优秀教育人才申报奖励及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根据《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章程》,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名额125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申请对象

全区在编在岗教育工作者(已受过本基金会表彰奖励过的人员除外)

三、申请条件

党的育事,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德高,能充分展期人民教师的光形象,下列件: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展,在培学生方面成绩显著

2.近三年来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显著,是本学科教学骨干。在教育管理集团及以上范围上过公开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作专题讲座并获得较高评价。积极参与校、集团、区学科教研活动,起到指导、引领和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并被同行认同。近三年在县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以上。论文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申请办法及程序

1.学校公告

2.本人申请

3.学校审核

4.材料申报:根据申请条件,上报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好,送“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

5.区教体局、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评审

五、申报时间

9月15日—30日,学校公告,本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10月7日—13日,学校审核(盖章)

10月16日—20日,将材料送“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区教体局1009室)

六、注意事项

1.各校接到通知后将本通知在学校公示栏中公告。

2.各校在申请、审核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将严肃查处。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附件:1.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奖励申报表

      2.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奖励名额分配表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

                         20239月15

17059302193880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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