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情暖贫困学子 海门徐有庠基金颁发助学金!
咨询热线

0513-82228871

THE LATEST INFORMATION

| 资讯中心 |

关于在初中学生中申请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助学款的通知

时间:2020-12-08 点击量:147
更多

各初中:
    2020年度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的助学款申请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根据《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章程》,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市户籍的在校初中学生,家庭贫困,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难以维持学业者。
    1.父母双亡
    2.父母一亡一病
    3.父母一亡一残
    4.父母一亡一失业
    5.父母双残
    6.父母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7.因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的家庭贫困
    二、申请办法及程序
    1.学校公告
    2.本人申请并提交如下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②父或母死亡的,提交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
    ③父母残疾的,提交由残联签发的《残疾人证书》
    ④父母失业的,提交由劳动保障部门签发的《就业登记证》
    ⑤父母患重病的,提交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病历及医疗费用发票
    ⑥父母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提交由民政局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学校初审(盖章)
    4.学校将申请材料送“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区教体局1009室)
    三、申请金额
    申请人根据家庭贫困情况,一次性申请助学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四、申报时间
    9月18日—30日,学校公告,本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10月9日—16日,学校初审。
    10月19日—22日,学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送“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10月26日—11月5日,区教体局、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进行评审、核实。
    五、注意事项
    1.各校接文件后将本通知在公告栏公示。
    2.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并做好指导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报送等工作。
    3.凡涉及申请人父母亡、残、病、失业或低保等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权部门或专业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本。
    4.各校在受理助学款申请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附件:《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发放助学款申请审批表》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
    2020年9月18日
       


                

关于在初中学生中申请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助学款的通知


地址:海门市海门镇张謇大道899号   电话:0513-82228871      
技术支持:海门徐有庠教育基金会  ICP备案编号:   
网站地图(百度 / 谷歌
这里是您的网站名称